塞尔维亚商标注册概况

一、塞尔维亚商标注册概述
 
塞尔维亚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20年2月1日修订生效的《商标法》,引入了异议制度。塞尔维亚商标由塞尔维亚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塞尔维亚语
 

塞尔维亚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维也纳协定》《内罗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塞尔维亚商标注册可通过“
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塞尔维亚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标语、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声音等。
 

二、塞尔维亚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塞尔维亚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审查-公告-核准发证-注册公告。
 

申请
:向塞尔维亚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审查
:申请递交后1周左右受理,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回复。
 

公告
:实质审查通过的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
 

核准发证
: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功的,商标将核准发证,并安排公告。
 

四、塞尔维亚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18-24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塞尔维亚商标维护
 
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商标法》第74条、第82条和第84条的规定提出。无效/撤销的理由有:
1、违反《商标法》规定的;
2、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
3、无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该国实际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