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商标注册概况

一、安哥拉商标注册概述
 
安哥拉商标由安哥拉商标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安哥拉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安哥拉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安哥拉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具有区别性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
 

二、安哥拉商标注册资料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公司营业执照须翻译为葡萄牙版本后公证认证)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需公证
5、若声明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安哥拉商标申请流程
 
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公告-实质审查-核准-发证
 
安哥拉采用公告前置程序,即先公告供第三方异议,再实质审查,与国内区别较大
 
申请:向安哥拉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形式审查: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公告:审查完毕后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
 
实质审查: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四、安哥拉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22-24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2个月
有效期:10年
 

五、安哥拉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4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2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